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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2023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3-16 15:04:36   作者:   来源:临翔区纪委区监委    点击:0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2200000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2023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2023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由党的临翔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临翔区纪律检查机关;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临翔区监察机关。区纪委和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临翔区委和临沧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区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七是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为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作为区委工作机关,正科级。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

临沧市临翔区委巡察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委巡察工作任务,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完成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内设14个机构,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机构改革后,共派出15个纪检监察组(包含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内设综合室、信息督查室两个机构;设立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临翔区区纪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以及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临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区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落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扛稳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职责。

2.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3.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大纪律”为戒尺,把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用纪律尺子衡量、规范、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重点整治党组织软弱涣散、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常态化,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苗头问题早提醒、违纪问题早处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违纪蜕变成违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高线”,守住“底线”。

4.坚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管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聚焦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惩治力度,防止带病提拔。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和纪律性,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各个环节,都要突出纪律特点。

5.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对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批示,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谋划、制定好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认真研究探索巡察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有机贯通起来、灵活穿插使用,打好“组合拳”,使巡察节奏加快、质量提高、震慑作用加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9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730978.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730978.0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32278.93元,增长26.8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查办案件、监督平台、纪律宣传教育、执收执罚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关项目经费保障以及弥补上年不足,造成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730978.05元,其中:本年收入24730978.0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30978.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32278.93元,增长26.8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查办案件、监督平台、纪律宣传教育、执收执罚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关项目经费保障以及弥补上年不足,造成调增。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730978.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730978.05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5978.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433.93元,增长0.2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造成调增;项目支出564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93845.00增长1151.23%,主要原因分析:因查办案件、监督平台、纪律宣传教育、执收执罚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关项目经费保障以及弥补上年不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1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521397.0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96035.00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9470672.92元;公用经费支出2525362.08元(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201110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支出(项)210000元,主要用于巡视工作办公、巡察支出;

3.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3741500元,主要是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商品服务等的项目支出;

4.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6935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综合工作项目支出。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02688.64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39330.56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171.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29861.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医疗单位缴费支出。

9.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646.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事业人员医疗单位缴费支出。

10.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53014.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1.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0851.6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1277016.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 工资福利支出16560615.97元(基本支出16560615.97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17110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552872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30103奖金218223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支出;30107绩效工资11397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02688.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09职业年金缴费539330.5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8508.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3014.4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022.61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保缴费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1277016.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8170362.08元(基本支出2525362.08元,项目支出5645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57943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运转及基本建设等支出;30202印刷费2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印刷支出;30205水费8200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水费支出;30206电费4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电支出;30207邮电费65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电话费用等支出;30211差旅费91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办公办案等出差支出;30215会议费19500元,主要用于纪委全会会议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6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事务支出;30226劳务费12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劳务费用支出;30228工会经费173362.08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会活动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车辆维修、过路费、燃油、清洁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864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交通补助等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7993.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733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659.9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元,下降8.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元,下降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5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元,较上年150000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名称

重点项目名称:巡察工作经费

(二)重点项目立项依据

巡察工作经费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区委常委会议纪要(四十)》

(三)重点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纪委区监委办。

 (四)重点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职责使命深化政治巡视;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构建巡视巡察战略格局;推进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健全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后半篇问责。   

(五)重点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对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巡察理论水平,实现对村(社区)的巡察全覆盖,配齐配强巡察办、巡察组工作人员,抓好机制建设,提高巡察效率,把准巡察政治定位、政治内涵、政治方向;2.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最新要求和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年内开展“3+X”轮巡察;3.加快推广使用巡察单机系统、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系统、巡视巡察工作数据库、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4套系统,完善巡察工作系统数据,切实提升巡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有效助力巡察规范运行;4.实施“1+1+1”巡察整改联动协作机制,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发现问题集成整改。

(六)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巡察工作经费安排资金210000元;

(七)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1.年内计划完成干部培训6场次,完成工作组人员配强调优计划;2.年内开展“3+X”轮巡察;3.推广高效使用巡察工作网络平台4套系统;4.完成巡察整改监督。

(八)重点项目实施成效

1.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后能较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把准巡察政治定位、政治内涵、政治方向;2.开展政治巡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对中央和省市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25362.08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较上年2647937.76元减少122575.68元,下降4.63%,主要原因分析:压缩一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标准下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8383120.84元,其中,流动资产8328785.55元,固定资产10054335.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无形资产原值534880元,已摊销完毕),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65767.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59408.59元,流动资产增加4906358.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4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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