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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10-16 09:28:51   作者:临翔区纪委监委   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点击:0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组建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与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将原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局、临沧市临翔区预防腐败局、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的机构和职责整合划入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临沧市临翔区委巡察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省委巡视工作、市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

临沧市临翔区委巡察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委巡察工作任务,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完成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委临沧市临翔区监委机关内设14个机构,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机构改革后,共派出15个纪检监察组(包含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2017年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内设综合室、信息督查室两个机构;2018年设立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协助区委压实“主体责任”。完成2018年度区级责任制检查考核后续工作。协助区委安排部署2019年责任制工作,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会,对乡(镇、街道)及部分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履责考试”和“政治考核”。二是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全覆盖。落实日常谈心谈话、任前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客情、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用好用准两份建议书,向有关单位(部门)分别发出8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11份监察建议书。持续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年内完成了区委第七轮扫尾工作和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工作,启动了区委第十轮巡察,完成了18个单位和3个村(社区)巡察,共发现问题527个,移交问题线索27件。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正“四风”。严厉整治“四风”,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明确“设定事项、方式方法、目标导向、整改落实”四大项17小项为整治重点内容,共查找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96个,提出整改措施67条。四是持续高压反腐,加大审查调查力度。201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5件,检举控告152件,其中科级干部82件,一般干部33件,村组干部33件,其他4件;共处置问题线索198件,立案55件,结案52件55人,给予党纪处分39人,给予政务处分9人,受党纪政务双处分5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件4人。五是深化党风廉政宣传,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今年以来,“临翔清风”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240期1028篇,临翔区廉政网共转载发布255条 。同时,利用“临翔清风”微信公众号、临翔手机报节前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累计45条约7.8万人次收阅,进一步筑牢全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六是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109条,处置办结86条,给予批评教育43人,给予问责处理3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批35人。七是合力攻坚,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今年以来,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4件,当前已办结45件,正在办理12件,移送上级纪委监委和其他县纪委监委7件,共查处恶势力“保护伞”2件 3人,从党纪重处分中复盘倒查群众身边的涉恶性质问题 6 件 6人,涉恶腐败性质问题2件2人。八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年内共组织13次专题培训,组织804人(次)参加省、市、区各类培训,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专项作风整治,从严管理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不含公检法专项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9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4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5.0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29%。比上年同期增加417.45万元,增加31.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25.23万元,增加32.46%;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98万元,减少61.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增加重点工作督查经费、大案要案查处经费、纪委办案经费等项目,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上级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4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3.47万元,占总支出的84.48%;项目支出239.4万元,占总支出的15.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加280.07万元,增加22.17%。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71.09万元,增加26.25%;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从耿马文化旅游局、双江检察院、蚂蚁堆乡政府等调入13人,以及12名转隶人员工资10月份起由我委发放,导致纪检监察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重点工作督查经费、大案要案查处经费、纪委办案经费等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3.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1.09万元,增加26.25%。主要原因: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从耿马文化旅游局、双江检察院、蚂蚁堆乡政府等调入13人,以及12名转隶人员工资10月份起由我委发放,导致纪检监察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03%。人均支出14.4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9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办案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20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4.39万元,包括:纪检监察反贪专项经费支出4.4万元,市纪委专项经费补助7.04万元,民生资金网络系统维护费0.09万元,纪委全会会议经费1.49万元,监察体制改革经费28.47万元,民生资金电子网络监管平台运行维护费2万元,脱贫攻坚“五项机制”经费0.1万元,脱贫攻坚纪律督查经费1.32万元,脱贫攻坚落实情况暨农村“三资”监管平台运行及维护费0.6万元,云南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管平台运行及维护经费2万元,办公房维修资金经费40.74万元,纪委、监委各项目经费3.1万元,重点工作督查经费7.1万元,办公楼改造资金经费84.00万元,纪委、监委各项目经费31.86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万元,包括“迎新春、送春联”干部联谊活动经费1.00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4.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比上年同期增加276.86万元,增加22.0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从耿马文化旅游局、双江检察院、蚂蚁堆乡政府等调入13人,以及12名转隶人员工资10月份起由我委发放,导致纪检监察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重点工作督查经费、大案要案查处经费、纪委办案经费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7%。比上年同期增加274.23万元,增加26.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纪委全会会议经费、办案经费、巡察工作经费等纪检监察业务支出。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1097.74万元,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20.00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4.39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比上年同期减少38.48万元,减少40.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具体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44万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万元;2080599款(其他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0.03万元; 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比上年同期增加18.32万元,增加35.0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支出;具体为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48.57万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19.84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比上年同期增加22.81万元,增加41.7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具体为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77.4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4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4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避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标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26万元,增长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9万元,增长180.7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委巡视办到临翔区调研,及各县区到临翔办案取证等的协调接待,今年共接待5批次,77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占92.55%;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占7.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调查、巡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委巡视办到临翔区调研,及各县区到临翔办案取证等的协调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30万元,增加34.53%。

主要原因分析是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从耿马文化旅游局、双江检察院、蚂蚁堆乡政府等调入13人,以及12名转隶人员工资10月份起由我委发放,导致纪检监察人员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155.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8.94万元,固定资产456.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5.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15.5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3.77万元,流动资产增加原因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挽回经济损失,固定资产增加原因是购买办案设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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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合理性、相关性强、目标任务明确,预算配置合理、科学,“预算执行、管理”合法合规、完整,资产管理合法合规、规范,履职效果真实性。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管理控制,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资金安排、实施和管理的重要依据,确保预算的执行力和规范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实现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建立绩效管理运行监控机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开展过程控制,做到动态实时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2019年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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