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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0-21 15:34:10   作者:   来源:    点击: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请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由党的临翔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临翔区纪律检查机关;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临翔区监察机关。区纪委和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临翔区委和临沧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纪委区监委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区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七是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为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作为区委工作机关,正科级。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

临沧市临翔区委巡察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委巡察工作任务,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完成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内设14个职能机构,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机构改革后,共派出15个纪检监察组(包含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内设综合室、信息督查室两个机构;设立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纪检监察工作,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岗位上、落实到行动中。作为行使党内监督职能专责机关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通过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员会)、理论中心组、读书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级党委全会精神及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论述、新要求,引领全委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通过学习确保上情下达、政令畅通,确保在出思路、定措施、做决策上与上级党委、纪委保持一致,不折不扣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委巡视和市委、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要求,抓好“三个示范区”建设监督检查,认真学习贯彻市区党代会精神,加强对市区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2.协助区委压实“主体责任”,持续传导压力。完成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结果运用,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个单位,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组长进行约谈,责令抓好整改落实。研究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列主体责任清单,构筑明责、督责、考责、问责链条。对市对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半年检查暨基本合格单位复查验收工作,研究部署市对区和区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3.强化纪律监督,提升监督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日常谈心谈话、任前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客情、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对219名科级领导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严把领导干部廉政审查关,回复党风廉洁意见1925人次。提前介入、全程跟进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不空不虚、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严肃换届纪律,派出工作小组,对乡镇党委、村(社区)“两委”换届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以严的主基调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处理14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87人次,占60.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3人次,占23.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4.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11.9%,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

4.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盯住“重要节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充分“五个常态化”动作,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查。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餐饮浪费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的监督,作为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重点,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期间,采取“捆绑式”“交叉式”“推磨式”等监督方式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常态化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4个,移交整改64个,发出纪律检查建议2份,履责通知9份。与公安部门联动,收集公安部门移交的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赌博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建立“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快查快处监督机制。年内,共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赌博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4批20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件4人,问责1件4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6件16人,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

5.聚焦重点,全面实施勤政监督。全面启动“勤政监督”,坚决纠治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等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推动各级各部门勤政、善政、实政。一是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审查调查3人、问责1人、谈话提醒3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发出监察建议2份,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91.13万元。二是开展烂尾楼清理、土地闲置处置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对3个烂尾楼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共发现7个保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宣传氛围不够等问题16个,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四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监督工作,组建2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立案审查2件,给予党内警告2人。五是开展全区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期间仍出现毁坏林木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六是持续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成立专项纪律检查组对重要部门、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专项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党员干部自身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类问题1件4人,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七是对《习近平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83次(扩大)会议和区委常委会第8次(扩大)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实地反馈,要求立行立改。开展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监督、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专项纪律检查、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监督推动养老金问题整治等工作。

6.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年内,2021共受理信访举报177件,处置问题线索172件,立案审查调查75件,结案62件,给予党纪处分50人,给予政务处分4人,给予党纪政务双重处分8人。采取留置措施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观看《叩问初心》《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围猎:行贿者说》《开尔行贿记(上下集)》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自觉守住清正廉洁之心。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后期管理,开展回访教育27人。

7.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办理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不力问题线索1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给予党纪政务双处分1人;办理疫情期间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线索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年内,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6条,给予批评教育23人次,问责处理1人,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起2人。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全力受理办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的问题线索,年内,共受理问题线索56件,办结43件,正在办理13件(立案审查调查6人),给予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8人、诫勉谈话1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

8.突出政治定位,高效推进巡察工作。抓好四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完成对16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27个村(社区)级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实现了区委届内区级部门、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和巡察“回头看”的目标任务。牵头抓好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和巡视云南省委反馈意见整改,对标中央巡视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梳理了我区存在的6个方面12个问题,提出45项整改措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开展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同步开展上轮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和“三个示范区”建设推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及2021年10件惠民实事等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巡察监督。启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开展。

9.用好宣传阵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树立“预防在前,惩处在后”的观念,借助互联网舆论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廉政文化理念、总结反腐倡廉工作经验、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累计推送473条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稿件。在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之际,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推送“讲述100件纪检监察故事”专栏,书写了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忠诚履职的精神,用身边人、身边事的“正能量”积极营造忠诚干净、向上向善的干事创业氛围。用好廉政短信,达到节点短信来了,廉洁自律这根弦就绷紧了的效果,切实照亮了八小时外监督的“盲区”,累计发送41条约1万人次收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拍摄“清风300秒”《民情速递暖人心》廉政微视频,创作廉政快板《廉洁清风润心田》,拍摄了廉政快板《说廉》,宣传片《他们》,专题片《尽心竭力守好群众每一分养老钱》《守住一方教育净土》,微电影《百姓的利益》,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带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往深里抓、往实里走。持续抓好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评论工作,共报送网络舆情131条,同时围绕8个主题分别在清风网、华声论坛等发表网络评论28条。

10.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力度对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强领导能力的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向组织推荐,予以交流和提拔使用。年内,纪检监察系统提拔交流干部24人次,其中,系统内提拔6人次,系统内交流6人次,交流到系统外4人次,系统外交流到系统内7人次,系统外提拔到系统内1人次。通过定期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则》《规定》、办案规范、办案安全、信息宣传等多个方面的学习,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测试,确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年内共组织18次专题培训,组织907人(次)参加省、市、区各类培训,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班子成员带头,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切实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严明换届纪律,按程序开展区纪委换届工作,配优配强区纪委常委班子。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开展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从严管理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强化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严防“灯下黑”问题。年内受理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4人,谈话函询1件1人,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1件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10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666.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3.3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0.18%。

    2021年收入合计1666.30万元,同期减少554.69万元,同比下降24.97%。主要原因:财政收回2021年未支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减少办公用房装修及谈话室项目建设等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99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91万元,占总支出的86.87%;项目支出262.34万元,占总支出的13.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21年支出合计1998.25万元,同期减少87.63万元,同比下降4.20%。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56.65万元,增长9.92%,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44.29万元,下降48.22%。

    2021年基本支出增幅大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从云县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政府办、区委党校单位调入5人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减少办公楼修缮180万元、谈话室建设工程70万元等项目,2021年项目支出2020年减少

    2021年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合计1486.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8.13元,津贴补贴537.60万元,奖金252.65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3万元,住房公积金97.43万元。

    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404.31万元,其中:办公费154.96万元,水费1.89万元,电费3.31万元,邮电费5.84万元,差旅费25.02万元,维护费70.42万元,租赁费0.4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18.2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14万

三是资本性支出107.8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2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8.52万元,大型修缮24.1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9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1,735.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6.65万元,同比增长9.92%,主要原因:工作需要从云县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政府办、区委党校单位调入5人员增加,各项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9.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9%。人均支出18.27万元。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5.6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3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4.29万元,同比下降48.2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88万元,2011106巡视工作22.32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95.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8.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比上年同期减少87.50万元,同比下降4.20%,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2020年减少办公楼修缮谈话室项目建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案支出等纪检监察业务支出。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399.92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88万元,2011106巡视工作支出22.32万元,其他2011199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94.9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具体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41万元;20899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支出;具体为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85.98万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7.90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9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9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具体为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97.43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预算的6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的6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7.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避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33万元,增长47.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3万元,增长5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39.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开展生态环境督查、清理烂尾楼督查及外出办案工作次数增加,加之车辆购买年限长,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上年度运行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3万元,占98.64%;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1.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督查、清理烂尾楼督查及外出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委巡视办开展巡察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81万元,同比增长49.6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发生的部分办公费、差旅费在本年度报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具体使用情况:办公费79.55万元,水费1.89万元,电费3.31万元,邮电费5.84万元,差旅费12.94万元,维修(护)费2.8万元,租赁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18.2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501.07,其中,流动资产342.92,固定资产1104.6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53.49,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上年1737.42万元减少236.35万元,同比下降13.60%,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386.63万元2021年政策性取消财政应返还额度数,同比下降100%;年度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增加150.28万元,同比增长11.5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01.07

342.92

1104.66

619.06

78.18

0

407.42

0

0

53.49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我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63.46万元,共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63.46万元,支出138.34万元支出率84.63%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经过对财务资料、统计数据等有关资料的分析,区纪委2021年度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合理性、相关性强、目标任务明确,预算配置合理、科学,“预算执行、管理”合法合规、完整,资产管理合法合规、规范,履职效果真实性。通过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确保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重点保障了办案设施、设备配置等经费支出。一是通过实施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办案业务正常开展,保证办案质量,保障区纪委监委办案设施设备等建设需求,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严厉查处一批腐败案件,以震慑腐败分子,取信于民。二是通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谈话室修缮及内网机房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业务活动工作环境,保证办案业务正常开展,保证办案质量,保障区纪委监委办案专业设施建设需求,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严厉查处一批腐败案件。三是实施留置场所建设及工作经费市级资金项目,完成年初预算资金64%的投入,进一步保障和改善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运转。四是通过实施巡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办公经费资金项目,保障了巡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推进。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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