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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认真落实八项规定 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时间:2014-04-02 12:13:27   作者:周天明   来源:区财政局    点击:0


临翔区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2013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3776万元,比上年4261万元减少485万元,下降11.9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81万元。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重视厉行节约工作,相续出台有关文件规定。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

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措施。

为落实好相关规定精神,临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不断完善有关制度规定,从严控制,强化单位责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节约意识。同时,区财政部门积极深化财政改革,通过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控制预算追加、稳步推进预算公开等措施,深入开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不断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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