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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3-27 15:53:55   作者:   来源:临翔区纪委区监委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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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由党的临翔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临翔区纪律检查机关;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临翔区监察机关。区纪委和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临翔区委和临沧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区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七是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为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作为区委工作机关,正科级。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

临沧市临翔区委巡察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委巡察工作任务,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完成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内设1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机构改革后,共派出15个纪检监察组(包含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内设综合室、信息督查室两个机构;设立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临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1.持续深化政治监督。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透过业务看政治,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抓住典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聚焦“国之大者”强化监督实效。建立年度政治监督重点清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单位实际紧密结合,形成具体成果。紧扣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回头看”。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市委、区委重要部署安排等开展项目化监督,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责任和措施不力等问题。聚焦“关键少数”提升监督质效。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重点,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一把手”政治画像的成果运用。将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具体化落实到党的工作部门,督促担当责任、忠实履职尽责。推广应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督精准性、有效性。提升纪委“点题”、职能部门“破题”的能力,监督推动解决教育、医药、住建、社保、惠民资金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2.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

保持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定扛起专责机关职责,协助区委加强反腐败形势动态分析,有力有效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坚决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加大贪腐“低龄化”问题治理力度,推动落实全周期管理。严惩行贿行为,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力度,实化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常态化开展案件“复盘”和质量评查,常态化开展安全文明办案专项治理,打造“铁案”工程。扩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农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坚决惩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把谈话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的有效手段,严把初核关,提高成案率,推动各办案“模块”之间比学赶超、办案量合理均衡。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熟悉民情和基层权力运行等优势,敏锐、敏感、敏捷地发现问题,查办一般性违纪违法案件,复杂重要线索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深化运用“捆绑式”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统筹区乡办案资源,把基层难以处理的问题“统起来”,有效推进查办“关键少数”违纪违法案件全覆盖。推进纪检监察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加强数据分析、服务监督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深做实查办案件“通篇文章”,在查处重要留置案件过程中同步拍摄警示教育片素材,组织编写忏悔录和案件剖析报告,丰富警示教育资源库,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增强刚性约束,防止“一发了之”。督促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整合用好党性和廉洁教育资源,巩固拓展清廉单元创建成果,打造一批廉洁文化实践平台。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选取若干领域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更好地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和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协同贯通起来,提高区域政治生态建设水平。

3.常态长效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坚决防止金融、国企等单位公务接待“特殊论”。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快递送礼”以及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专项治理,“一案三查”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治口号响落实差、搞本位主义、做表面文章等。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监督深入实施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深入整治任性决策、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破坏营商环境的作风顽疾。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现象,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着力纠治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持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运用小切口、大纵深纠治方式,持续整治“十种表现”,推动树立“十种鲜明导向”。建立年度工作清单,分季度、分类别、分阶段确定纠治重点事项。运用大数据碰撞,找出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风源风向,精准靶向施治。深化风腐同查,既“由风查腐”,防止“以风盖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完善作风制度。

4.坚持以严的基调深化纪律建设。

强化纪律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分级开展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强化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培训力度,实现重要岗位干部纪法轮训全覆盖。严格纪律执行。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推动精准定性量纪执法。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澄清正名,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常态化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推动“掉队者”再出发。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守纪律、执行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敢于红脸出汗,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向发力。推动把开展纪律建设情况列入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深化成果运用。坚持实事求是、错责相当,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求快不求准”“求重免担责”等问题。

5.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清廉云南建设,紧盯权力和责任、纪律和作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查找政治偏差。统筹运用常规、专项、联动和“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年内开展“3+X”轮巡察,推进有形有效全覆盖。提升巡察综合监督效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巡察机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市县巡察、对村巡察等方面制度,优化巡察工作流程,健全自身建设类制度规范,推动制度落实落地。完善综合协调组制度,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巡审“开路”纪检“跟进”的“嵌入式”监督模式,建立健全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协调配合机制,优化“巡统联动”机制,建立、用好巡察信息“数据库”。认真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化对村巡察,推进巡察高质量发展。从严从实抓巡视巡察整改。扛稳巡视巡察整改统筹职能,抓实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全面整改到位。健全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建立巡察整改责任交办机制,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进整改统筹督促、日常监督,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采取整顿方式抓整改。改进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巡察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报告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等机制,提升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效能。

6.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临翔纪检监察铁军。

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警示教育。落实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具体办法,引导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净化政治灵魂,做对党绝对忠诚、敢担当善作为、自身正自身硬的模范。持续推进能力提升。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围绕高素质专业化要求,持续开展全员业务大练兵,学思想、学业务、学纪法,全面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自律能力。统筹抓好全员培训,突出实战实效,持续开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选拔长期奋战在艰苦岗位,关键时刻能扛重活、敢打硬仗、业绩突出的干部,推动多岗位锻炼、全方位发展。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落细落实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常态化检视整治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纠治“十三小”“五官不正”“五过现象”等机关政治文化,坚决防范和纠治安全文明办案中的“五种突出风险”,坚决防止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防止放弃原则、清廉失守,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和党的形象。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坚决防治“骄兵悍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保护、荣誉退休等制度,健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的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激扬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03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本部门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区委巡察办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369974.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818393.2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551581.6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38996.83元,增长6.63%,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退休人员的原渠道发放退休费和上年结转结余补助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369974.88元,其中:本年收入22818393.21元,上年结转收入3551581.6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18393.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38996.83元,增长6.63%,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退休人员的原渠道发放退休费和上年结转结余补助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69974.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369974.88元,其中:基本支出20258393.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415.16元,增长6.14%,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及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正常晋升增长;项目支出6111581.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6581.67元,增长8.27%,主要原因分析:查办案件力度加大,上年结转结余办案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1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777177.3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777177.32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12331777元;公用经费支出2445400.32元(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201110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71581.67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项目支出;

3.201110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 大案要案查处(项)1100000元,主要用于查办大案要案办案支出;

4.201110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支出(项)100000元,主要用于巡视工作办公、巡察支出;

5.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140000元,主要是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商品服务等的项目支出;

6.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98909.79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工资支出;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71228.16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24163.2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342.69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1996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医疗单位缴费支出。

11.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392.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事业人员医疗单位缴费支出。

12.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94987.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3.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4806.35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大病保险、在职工伤保险支出。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03421.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 工资福利支出17314083.1元(基本支出17314083.1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27153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570640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30103奖金223986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支出;30107绩效工资11397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1228.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09职业年金缴费42416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0357.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4987.0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149.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工伤、大病保险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1403421.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7921693.32元(基本支出2445400.32元,项目支出5476293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购买商品和服务等费用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4963193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运转及基本建设等支出;30202印刷费2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印刷支出;30203 咨询费1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办理咨询费用支出;30205水费8200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水费支出;30206电费38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电支出;30207邮电费56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电话费用等支出;30209 物业管理费186000元,主要用于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支出;30211差旅费113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办公办案等出差支出;30213 维修(护)费6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维修维护费用支出;30215会议费26000元,主要用于纪委全会及其他会议支出;30216 培训费1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及业务培训等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6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事务支出;30226劳务费166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劳务费用支出;30228工会经费178300.32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会活动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车辆维修、过路费、燃油、清洁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911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交通补助等支出。

3.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8909.79元(基本支出498909.79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302退休费498909.79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

4.310 资本性支出635288.67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35288.67元),其中,31002 办公设备购置6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设备等购置;31013 公务用车购置35288.67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税等其他费用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5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区委巡察办1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名称

重点项目名称:巡察工作经费。

(二)重点项目立项依据

巡察工作经费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四十)》

(三)重点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纪委区监委办。
    (四)重点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职责使命深化政治巡视;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构建巡视巡察战略格局;推进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后半篇问责。   

(五)重点项目实施内容

1.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清廉云南建设,紧盯权力和责任、纪律和作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查找政治偏差。统筹运用常规、专项、联动和“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年内开展“3+X”轮巡察,推进有形有效全覆盖。

2.提升巡察综合监督效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巡察机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市县巡察、对村巡察等方面制度,优化巡察工作流程,健全自身建设类制度规范,推动制度落实落地。完善综合协调组制度,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巡审“开路”纪检“跟进”的“嵌入式”监督模式,建立健全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协调配合机制,优化“巡统联动”机制,建立、用好巡察信息“数据库”。认真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化对村巡察,推进巡察高质量发展。

3.从严从实抓巡视巡察整改。扛稳巡视巡察整改统筹职能,抓实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全面整改到位。健全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建立巡察整改责任交办机制,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进整改统筹督促、日常监督,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采取整顿方式抓整改。改进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巡察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报告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等机制,提升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效能。

(六)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巡察工作经费安排资金100000元;
   (七)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1.年内开展“3+X”轮巡察;3.健全完善巡察机构工作规则;3.完成巡视巡察整改监督。

(八)重点项目实施成效

1.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后能较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把准巡察政治定位、政治内涵、政治方向;2.开展政治巡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对中央和省市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45400.3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较上年2525362.08元减少79961.76元,下降3.17%,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压缩一般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9548505.75元,其中,流动资产18688831.95元,固定资产1085967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无形资产原值534880元,已摊销完毕),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65384.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5338.51元,流动资产增加1036004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39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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