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致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高考录取新生家长一封信

时间:2018-08-08 16:32:58   作者:   来源:    点击:0




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高考录取新生家长:

你们好!

在这个广大学子“金榜题名”的重要时刻,向全区莘莘学子和家长们表示衷心的祝贺!祝愿同学们进入高等学府后学有所成、前程似锦,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之材!

然而,伴随着学子和家长们的喜悦心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现象也在悄然抬头。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八个严禁”: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近亲属以外的“升学宴”;严禁教职工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和参加“谢师宴”;严禁委托、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发送请柬或口头通知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礼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和防范提醒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8月






返回首页网站地图 网站统计: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丨  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 

备案号:滇ICP备14002937号   网安备 53090202000055号 软件开发:临沧云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