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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 “回头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1-26 10:03:54   作者:   来源:临翔区委巡察办    点击: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3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党组进行巡察“回头看”。2021年4月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对新时期党对红十字工作的总体要求学习贯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红十字系统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结合红会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及工作部署。

2关于“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省市区委重要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2021年度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一是2021年2月9日,在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中,我会专题学习省委十届十一次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区委四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二是2021年4月21日,学习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九次会议公报。三是5月17日,专题学习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反复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

3.关于“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会上集体讨论,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做到重大事项专题研究,分开记录,避免出现多个事项一起讨论表决的情况。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人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1月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5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安排第二季度相关工作。二是专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2月9日,在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中,专题学习《临翔区2020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的通知》(临翔办通﹝2021﹞10号)、《临翔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临翔办通﹝2021﹞1号),并由党组书记作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目前,共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

2.关于“理论中心组未完成规定内容学习”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年初制定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纳入学习内容,截止2021年6月底,围绕年初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二是2021年3月10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开展研讨交流。

(三)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1.关于“2019年度、2020年度未按要求定期召开理事会”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10日,专题学习《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全面了解章程中关于组织机构的规定,了解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及召开时间。二是向区委组织部递交《关于给予明确法人代表的请示》(临翔红党组请﹝2021﹞3号),恳请区委组织部给予明确我会法人代表,进一步理顺议事决策机制,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关于“募捐宣传发动不充分,募捐效果不理想”的整改情况。一是利用“5.8”红十字日、“博爱送万家”等节日,开展红十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多形式的红十字精神宣传,扩大红十字影响力,传递正能量,激发爱心人士及企业的捐赠热情。二是加强与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联系,争取社会各界对我区红十字事业的支持,拓展红十字筹资募捐渠道,使我会筹资募捐工作上一个台阶。

3.关于“红十字会志愿队伍建设薄弱,群体单一,社会参与率低”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红十字会建设,把志愿队伍建设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有组织的推进。二是注重在区直各部门和社区干部、群众中发展志愿者,发挥其特长,让其利用自身经验、资源去影响和帮助更多人,让更多群众自发参与到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中。2021年将发展会员260人,发展注册志愿者30人,不断扩大会员及注册志愿者的覆盖面。

4.关于“‘博爱家园'项目跟踪问效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博爱家园”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情况,及时整理归档,等待上级验收。二是按照《博爱家园项目手册》相关规定,现已完成生计金第一轮收回及第二轮发放工作,持续跟踪做好生计发展项目,支持卫平村开展不同形式的生计活动,实现困难群众创收增收,改善群众经济条件。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红十字会实有党员2名,党内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党建工作。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了解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及换届工作。二是积极同区委及区委编委汇报,给予通过公开选调、招考等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加实有党员数,及时开展支部换届,完成支部书记选举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1.关于“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抓好2021年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2021年1月5日,专题听取2020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5月7日,专题听取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安排第二季度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填写2021年度《纪实手册》,确保要素齐全、内容完整,领导要定期检查、审阅班子成员的《纪实手册》。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开展2021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岗位,从业务流程、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切实将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实,提高廉政风险定级的准确性。截止2021年6月底,共计排查干部职工6人次,查找到廉政风险点6条,并制定对应防控措施加以防控。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制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认真填写2021年度《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完善分管领导签字、组织审定意见等内容。

(二)捐赠资金管理使用监管不到位

1.关于“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临翔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施办法》,把开展人道救助、真心关爱群众作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开展人道救助。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接受审计、民政和纪检监察组监督,监事会依法对捐赠款物接受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每年均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

2.关于“定向捐赠资金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临翔区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制度》,认真规范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及反馈等工作。二是收集整理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捐赠邦东乡璋珍村所有资金的使用情况档案资料,并呈送《关于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历年捐赠临翔区邦东乡璋珍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函》(临翔红函﹝2021﹞5号),做好反馈工作。三是呈送《关于临沧市新华书店临翔分公司捐赠临翔区第一中学助学款项目资金发放情况的函》(临翔红函﹝2021﹞2号),做好使用情况反馈工作。

3.关于“公开公示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临翔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的长效机制。二是2021年3月15日,通过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公示2020年度社会捐赠情况,加大对捐赠信息的公示公开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红十字会的认知度,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面。

(三)学风文风不实

1.关于“材料编造”的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二是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关于“材料抄袭”的整改情况。一是树立端正的学习态度,从思想上重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树立紧迫感,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撰写各类材料,杜绝照搬照抄。

(四)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1.关于“法人印鉴更换不及时”的整改情况。向区委组织部递交《关于给予明确法人代表的请示》(临翔红党组请﹝2021﹞3号),恳请区委组织部给予明确我会法人代表,以便及时更换法人印鉴。

2.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学习会计法、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单位财政文件。二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清查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2021年4月1日,已补录未入账的固定资产。

3.关于“费用报销附件不全”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分管领导及财物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记账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报销。三是充分运用巡察结果,修改和完善区红十字会财务制度,规范费用报销附件的审核力度,杜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7785;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临翔路310号,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xqhszh@163.com。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红十字会党组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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