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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纪委区监委通报2起公职人员充当黑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时间:2020-11-20 08:36:34   作者:临翔区纪委监委   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点击:0


近日,临翔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通报了2起公职人员充当黑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1.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马台派出所所长杨彦、章驮派出所副所长肖毅、刑侦大队民警宋岳充当黑势力“保护伞”问题。2018年10月,杨彦、肖毅、宋岳在办理叶国康涉黑团伙案件中,发现在案证据中有市级管辖干部胡某某出借给尹某的借款借条,在发现有公职人员与涉黑团伙存在联系后,没有将该情况作为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补充侦查事项敷衍塞责,在尹某向胡某某借款的借条中已列明二人身份证号码的情况下,专案组以未能查实二人身份信息为由未对尹某向胡某某借款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侦查。2020年8月,主办民警宋岳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2020年10月,时任扫黑除恶工作专班负责人杨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协办民警肖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南信桥派出所民警许云东充当黑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许云东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叶国康结识,结识后两人交往密切。许云东在叶国康岳母去世时和叶国康乔迁新居时,均向叶国康随礼。2018年叶国康到案前2次主动与许云东联系打探案情。2020年8月,许云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专项斗争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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