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廉政教育 > 以案明纪

装病党员"病不轻" 对抗组织终受处

时间:2018-10-23 11:46:34   作者: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点击:0


“我作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副局长,工作责任心不强,放松纪律要求,触碰底线,弄虚作假,掩盖事实真相,自以为可以蒙混过关,终究事情败露难逃处分”。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副局长农星照被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时检讨道。

经审查,2018年1月,时任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副局长农星照违反组织纪律,在上班期间中午与他人饮酒,造成下午无故旷工,在得知纪检组调查后,安排监管单位医生出具虚假医疗处方掩盖旷工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22日,富宁县纪委给予农星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犯了错误应主动向党组织讲清楚,绝不能错上加错,费尽心机掩盖事实真相。此种处心积虑的行为是典型的对抗组织审查的表现。所有对抗组织审查的“补救”措施,无异于掩耳盗铃、作茧自缚,自搬石头自砸脚,不仅“假的真不了”还要为“造假”买单,将会摔得更惨更重。政治纪律是每位党员必须首先遵守的“铁纪”,农照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不但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还丧失了起码的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必然受到严厉的处分。(周勇闻)





返回首页网站地图 网站统计: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丨  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 

备案号:滇ICP备14002937号   网安备 53090202000055号 软件开发:临沧云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