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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用好通报曝光利器 发挥正风肃纪反腐威慑力

时间:2019-06-06 17:54:42   作者:   来源:临沧市纪委    点击:0


“临沧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反贪局原局长杨云峰,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窦玉龙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杨云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窦玉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康县农业局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何绍康违规套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凤庆县鲁史镇政府原武装干事字焱垒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临翔区忙畔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红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职级由正科级领导职务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这是近期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媒体公开通报曝光的部分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公开通报曝光作为强化警示震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后半篇文章”的“活教材”作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适时点名通报曝光,让震慑常在。本着预防在前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提醒教育,紧盯问题多发、易发的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节前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端正心态,把好“廉关”,过好“廉节”;时常提醒党员干部守住底线、勿越红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警示领导干部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同时,加强对违纪案件的剖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把典型违纪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既释放失责必问、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又帮助违纪人员及其单位查找不足、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持续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进。

此外,用足用活通报曝光利器,在利用会议通报、内部通报、集中通报等传统模式的同时,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使一件件、一批批违纪违规行为公开“露脸”,让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切实起到通报一事规范一域、通报一人震慑一片的教育效果。

“用好通报曝光,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不遮丑、不护短、不手软,回应社会关切和期盼,让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付出代价,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陈伟孝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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