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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不正确履行职责,拘留所所长被问责

时间:2021-10-21 16:35:52   作者:   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点击:0


“作为拘留所所长、林某某被拘留期间的带班领导,对拘留所不及时救治身患疾病的被拘留人林某某的违法行为及该行为造成的国家赔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近日,临翔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拘留所所长李江益违纪问题。

案情回放

2017年2月3日,林某某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7年2月10日零点50分,林某某在拘留所院内死亡。经鉴定,林某某系患支气管肺炎伴肺脓肿形成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2019年6月,审判机关判决认定林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自身疾病,临翔区拘留所未及时救治的行为在林某某死亡过程中起次要作用,判处临翔区拘留所的主管单位即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赔偿相关费用。李江益同志作为临翔区拘留所所长、林某某被拘留期间的带班领导,对临翔区拘留所不及时救治身患疾病的被拘留人林某某的违法行为及该行为造成的国家赔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李江益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执纪者说

上述违纪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担当精神退化,慢作为、低效作为等问题,削弱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损害了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

各级党组织应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与行动自觉,激励干部积极作为、高效高质履职,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领导干部更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履职尽责,又要带好队伍,管思想促作风,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谋事创业上、用在为民谋利上。

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立志做党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践行者,不断增强意志力、自制力、斗争力,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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